12月28日,市经信组织召开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贯彻座谈会,经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高明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分管领导、中小企业科长,市内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全面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对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融资担保服务、非公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工作进行了安排。
高明忠同志讲话指出,贯彻落实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经信部门的首要任务。要求各单位,抓好学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落实主体责任,打头阵当先锋,确保新法落地落实;加强综合协调,注重责任分工,形成法律贯彻工作合力;履行法定职责,用好用活新法,依法推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经2017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作为今后一段时期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依据,对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