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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时间:2021-08-09    来源: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经信局党组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两山”理论,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推动了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形成生态文明合力。局党组始终把抓工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统一起来,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及时调整市经信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暨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印发《经信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暨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年度实施方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计划》,将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到各科室,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把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层层压实,推动了工业企业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到实处,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受到了充分肯定。

二是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理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节水宣传周、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绿色制造工程及节能减排低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知识及节能、环保、绿色发展相关工作。向工业企业发放《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水法》、《长江保护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宣传手册,不断提升企业环保意识。

三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生态产业体系

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积极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引领企业绿色发展。近两年来有1家企业成功创建国家绿色工厂、1家创建了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4个产品入选了国家绿色设计产品。

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耗。围绕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重点行业,组织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开展了水泥错峰生产,节水行动,督导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技术装备,不断推进实现碳中和目标。

持续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十三五”期间,按照有关产业政策规定,关闭退出煤矿8座,淘汰退出煤炭产能42万吨;关闭钢铁企业1家,淘汰退出钢铁产能54万吨,化解过剩产能80万吨;淘汰转移电解铝产能3万吨。

积极推进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引导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积极培育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等综合利用行业优势骨干企业。我市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数额已报省经信厅备案,十堰福乐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湖北环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十堰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十堰市荣顺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4家企业通过了工信部《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告,将对固废综合利用产生积极作用。

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经过近几年的发展,东风商用车、东风华神、东风小康、易捷特、三环汽车等企业为主的新能源整车研发及生产格局已经形成,产业链逐步完善,产业规模迅速提升,产品结构明显优化,新能源汽车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截至目前,我市具备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资质企业达到8家,产品由起步之年纯电动轻型物流发展到纯电动中重卡、公交客车、环卫车、专用车、轿车、SUV以及氢燃料电池物流车等137公告车型。“十三五”期间累计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5.3万辆。

四是扎实推进环境保护,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积极稳妥推进沿江化工暨危化品生产企业“关、改、搬、转”。全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19家和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15家任务,其中有6家既是危化又是沿江化工企业,共28家任务清单(其中关闭7家、改造16家、搬迁3家、转产2家)。我局实时跟踪、调度、服务“关、改、搬、转”工作进度。截至2021年8月,全市28家任务清单已全部完成验收销号,提前4年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节能与综合利用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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