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10
目 录
第一部分十堰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十堰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十堰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十堰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市经信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批复》(十编办发[2021]53号)文件要求,市家电办主要职责调整为:(1)承担电子电器维修行业管理工作,受理家电维修行业投诉、咨询服务等;(2)承担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相关服务工作;(3)承担汽车工业文化遗产普查申报、组织认定、保护利用等服务工作;(4)承担服务工业云、两化融合、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等相关工作;(5)承担服务普法教育、工业节能、环境保护、产学研等相关工作;(6)承担市工业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7)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从单位构成看,十堰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单位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十堰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决算组成。
2.十堰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简称:市家电办)成立于1990年7月,正科级事业单位,现隶属于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直属管理的公益二类单位。2021年底,根据市编办《关于市经信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批复》(十编办发〔2021〕53号)文件,市电子所划转并入我单位,核定编制17人,实有在职人数9人,退休11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5.9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减少87.01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一是单位2023年度补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两家单位社会保险金历史欠费及清算单列绩效工资;二是2024年单位在职转退休1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95.9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6.7万元,下降3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61万元,占本年收入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3万元,占本年收入0.2%。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95.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6.93万元,下降30.7%。其中:基本支出195.85万元,占本年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5.6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3.05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一是单位2023年度补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两家单位社会保险金历史欠费及清算单列绩效工资;二是2024年单位在职转退休1人。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95.61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3.0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单位2023年度补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两家单位社会保险金历史欠费及清算单列绩效工资;二是2024年单位在职转退休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3.05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一是单位2023年度补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两家单位社会保险金历史欠费及清算单列绩效工资;二是2024年单位在职转退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出195.61万元,占100%。主要是用于支付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9%。其中: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市家电办为取消收费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2024年预算时,在主管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编列“家电维修行业市场监管经费”项目经费,用于保障其开展工作支出。年初预算下达在主管部门(市经信局本级),预算执行时由于市家电办为财政预算单位,按要求将此项目经费从市经信局本级调至市家电办并按规定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6.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数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数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
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数持平。决算数等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4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4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十堰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0个,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组织开展单位整体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度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单位整体支出产出和效果达到预期目标。市家电办2024年度预算数195.61万元,执行数为195.61万元,预算完成率100%。组织开展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2024年度工作目标、责任明确,社会各界对市家电办的工作满意度高,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较好,达到预期目标。
附件1:《2024年度市家电办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24年度无项目绩效自评。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单位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一是认真做好下一年度单位预算编制工作,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二是按照预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公开绩效自评结果,接收社会和舆论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单位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单位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一是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二是强化单位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及时设置单位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绩效目标,落实绩效管理,提高绩效考核水平;三是进一步明确绩效管理机构的职责;四是完善制度规范,提高评价质量。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单位(单位)参照单位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无。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
第六部分 附件
2024年度十堰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一、自评结论
(一)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通过对2024年度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工作绩效进行分析自评,各项工作指标完成较好,绩效自评得分91分,绩效等级达到较好标准。
(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预算执行率情况。
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及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1)运行成本:本年度单位在运行成本控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优化流程、加强预算管理以及合理调配资源,单位整体运行成本较上一年度有所降低。同时,还严格控制差旅费和会议费支出,确保各项费用在预算范围内合理使用,有效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尽管运行成本有所降低,但在某些方面仍存在不足。单位在成本控制的精细化管理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管理效率:在管理效率方面,单位通过优化内部流程,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整体管理效率得到显著提升。尽管管理效率有所提升,但在跨业务部门协作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部分项目涉及多个业务部门协同推进,但由于信息沟通不畅、责任划分不明确等原因,未能达到预期的协同效率目标,影响了整体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3)履职效能:单位在履行职责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各项业务工作稳步推进。当年家电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提醒函共发放153份、汽车工业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共完成4家工业企业、工业经济咨询服务活动简讯共完成5期、开展工业企业节能宣传工作共完成361家、两化融合项目培训工作共开展5期,其他各项工作有序完成,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为单位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履职效能方面,部分工作仍存在不足,未能及时满足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
(4)社会效应:通过开展各类项目服务,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当年重点宣传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保护环境等十堰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相关知识,从家电能效比及如何选用、使用节能家电技巧、防电信诈骗、金融风险等方面做了公益宣讲。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广大市民群众发放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常识、十堰市家电维修便民服务手册、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等各类宣传资料共计300余册(份),接受消费者关于家电使用及维修等现场咨询100余人次。单位通过积极开展一系列的公益活动,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还通过宣传推广,提升了公众对我单位职能和服务的认知度,社会反馈良好。尽管社会效应显著提升,但在宣传推广方面仍存在不足。部分项目服务未能充分利用新媒体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导致社会知晓度较低;另外,与行业协会、企业合作开展的公益活动不多,未能充分发挥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在社会服务中的引领作用。
(5)可持续发展能力单位在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通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了单位整体业务水平;同时,还积极参与主管部门开展各项业务培训,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得到显著提升。在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仍面临一些挑战。例如,单位整体人员结构严重老龄化,影响了单位可持续发展能力。
(6)满意度: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交流等方式,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整个团队凝聚力和向心力显著增强。尽管满意度较高,但在个别方面仍存在不足。例如,部分服务对象对服务的及时性和个性化需求的满足程度仍有待提升。
(7)下一步改进措施:2024年度单位在绩效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运行成本控制、管理效率提升、履职效能优化、社会效应拓展、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以及满意度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单位将针对未完成的绩效目标,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降低运行成本;完善内部流程,加强跨部门协作,提升管理效率;深化我市家电维修行业市场监管能力,优化处理流程,提升监管水平;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强与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合作,开展更多公益活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优化服务和管理,持续开展满意度调查。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将进一步提升单位绩效管理水平,确保各项绩效目标的实现,为我市家电维修行业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主要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
1.主要成效:
一是通过不断优化预算编制流程,结合单位业务实际需求,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显著提高。二是加强了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控,严格审核各项支出,杜绝了不合理开支。同时,通过优化资金调配,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了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三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防范了财务风险。四是通过制定和完善家电维修行业市场监管,加强对各企业的日常监管,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提升了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五是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帮助维修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六是结合单位职能和业务特点,逐步建立了较为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体系,涵盖了预算执行、财务管理、行业管理服务等多个方面,为绩效评价提供了有力依据。七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人员考核等挂钩,激励了各业务部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部分绩效指标还存在设定不够细化、量化的问题,导致评价结果的准确性不足。二是单位的数据处理效率不高,难以满足绩效评价和财务监控的需要。三是在对家电维修行业的监管中,还存在一些监管盲区。随着家电维修行业的发展,行业对管理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单位在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等方面的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行业需求。
3.问题原因分析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其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二是对绩效评价理论和方法的掌握不够深入,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单位的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人员结构严重老龄化,难以对家电维修行业市场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管。四是单位在人才等方面的储备不足,难以满足行业对管理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提高、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我们将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合理的利用自身的资源,提供有效的后续跟踪服务工作。将从以下几点做起:一是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做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三是注重应用绩效评价的方法,实施绩效评价考评;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五是要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六是要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在资金支付管理方面,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环节的监督与管理,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使用,确保资金合法和真实。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情况。
预算安排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支出。按单位的实际支出能力和人员的配备安排工作,合理合规安排预算。
3.拟公开情况。
按要求已公开。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本单位当年整体支出合理合规,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十堰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简称:市家电办)成立于1990年7月,现隶属于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直属管理的公益二类正科级事业单位。2021年底,根据市编办《关于市经信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批复》(十编办发〔2021〕53号)文件,市电子科学研究所划转并入我单位,核定编制17人,实有在职人数9人,退休11人。
按照市编办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确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承担电子电器维修行业管理工作,受理家电维修行业投诉、咨询服务等。承担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服务工作;承担汽车工业文化遗产普查申报、组织认定、保护利用等服务工作;承担服务工业云、两化融合、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等相关工作;承担服务普法教育、工业节能、环境保护、产学研等相关工作;承担市工业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单位整体资金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4年度单位整体支出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对比表(单位:万元)

(2)偏离原因分析。
预算全部执行完毕。
(三)简要概述年度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2024年度在省家电办和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下,按照全省统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家电维修行业市场监管项目为中心服务企业,开展公益活动,承担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扎实稳步推进,切实履行参与政务、处理事务、搞好服务等职能,为全年单位整体工作的正常运转作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将我办2024年主要工作简要报告如下:
(1)开展行业市场监管,严守家电行业安全生产底线。全年常态化对全市家电维修企业分阶段、多批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重点单位多次督查,及时下发《安全生产提醒函》153 份 (家);指导竹溪、竹山、房县家电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开展安全监管3次;当年指导十堰家电协会筹备换届工作,加强行业安全自查多次,有效避免了家电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年十堰家电行业未发生安全事故。
(2)服务工业企业,助推企业更好发展。开展工业文化遗产普查,促进文化与产业融合。根据《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 (工信部政法【2023】24号)、市政府2016年审议通过的《十堰市汽车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办法》,对全市汽车工业老厂区开展了摸底普查。去年起草下发了《十堰工业遗产普查通知》,今年年初持续联系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按照制定的普查标准和流程开展工业文化遗产普查调查工作。全年已完成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2 厂)、东风通用铸锻厂( 20厂) 、东风刃量具厂( 23厂)、东风专用设备有限公司( 21厂) 等4家企业地址、厂区面积、建筑面积、厂房面积、附属房屋面原厂区利用情况的的摸排。
(3)围绕数字经济,开展数字化信息培训。为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推动产业经济转型升级和数字化赋能的重大战略部署,3月份在 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专项培训会上开展《数据安全法》学习宣传,在十堰市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专题培训会上开展 DCMM 贯标宣传;4月份联合优秀数字转型服务商举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训会;9月份在召开市工业专委会2024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会上开展《网络安全法》学习宣传;10月份在湖北汽车业学院协助办理全市数字经济人才培训。全年累计开展宣贯培训5期。
(4)以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为指引,开展节能宣传。全年派专人与市经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合署办公,通过多种形式对工业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工业节能监察办法》的普法宣传。其中通过举办节能宣传周活动及开展环保节能专项督查、调研等深入企业现场发放节能资料117家;组织工业企业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培训、召开循环经济座谈会等宣传企业154家;通过工信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组织企业建设绿色园区开发绿色产品,创办绿色工厂、打通绿色供应链,规范绿色行业标准,开展新能源产业、新型电池产业、企业用水能效、企业固体废物政策申报等宣传27家;对培育的工业节能诊断和绿色制造企业开展节能宣传63家。全年累计宣传 361 家企业。
(5)参加公益服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在 3.15 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市家电办组织市家用电器协会及品牌维修网点参加全市“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市家电办围绕 2024年消费主题,着重了解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消费维权和消费信心等感知体验及诉求意见,着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中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解决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重点宣传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保护环境等十堰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相关知识,从家电能效比及如何选用、使用节能家电技巧、防电信诈骗、金融风险等方面做了公益宣讲。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广大市民群众发放《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常识》、《十堰市家电维修便民服务手册》、《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等各类宣传资料共计 300 余册(份),接受消费者关于家电使用及维修等现场咨询 100 余人(次)。
(6)指导行业协会,规范空调清洗行业。空调长时间不清洗,会滋生细菌,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灰尘)、霉菌、尘螨、皮屑等可能被空调滤网吸附,或附着在空调其他部件上,使人患上多种呼吸道疾病和皮肤病。5月初,市家电办指导市家电协会在夏季来临前开展空调安全使用、规范清洗宣传活动。通过十堰晚报公布了18家具备资质及作业规范的城区空调清洗企业供消费者选择。
(7)承担工业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编写经济简讯。市工业经济咨询委员会秘书处联合协会、学校、企业、网站举办多期服务企业活动,全年累计编写工业经济咨询服务简讯5期,为企业、职能部门决策提供数据依据。1月联合装备制造行业协会、博远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在工业装备孵化园开展“产教融合发展”沙龙活动;3月联合装备制造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参观东风专用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制造生态基础设施建设;4月联合十堰软件技术产业联盟、装备制造行业协会、十团网开展数字化赋能新质生产力暨筛斗数据提取平台软件上线交流会;7月联合市装备制造行业协会和十堰市川商鲲翼科技有限公司,在装备孵化园为数字化转型专家工作站揭牌;11月联合十团网组织专家及科技企业家开展数字化转型探论交流。对于市工业经济咨询委员会发展及换届逾期问题,市家电办已在8月份向局机关作了专题汇报。
(四)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客观地评价我办工作绩效,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我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组织实施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1、为确保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办成立了由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业务牵头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全面统筹和协调,各成员根据自身职责分工,负责收集、整理本业务相关数据和资料,并对本业务工作情况进行自评。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了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为自评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在自评工作开展前,我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详细的绩效自评工作分配,明确了自评工作的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以及各阶段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通过具体分工,使自评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地进行,确保了自评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3、各业务按照自评工作的要求,认真收集了家电维修行业市场监管项目各项数据,行业工作开展情况,政策宣传落实情况等。同时,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了分类整理和汇总分析,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在数据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各业务根据绩效目标和考核指标,对本业务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逐项自评。自评过程中,对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于未达到预期目标或存在问题的,深入分析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各业务完成自评后,将自评结果及相关资料提交至自评小组,由小组进行综合汇总和审核,形成了我办的绩效自评报告初稿。
5、自评小组对各业务提交的自评结果进行了认真审核,重点审核数据的准确性,完成情况的合理性以及自评过程的规范性。在审核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业务进行沟通和反馈。经过多次反复审核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我办的绩效自评报告终稿,并按照要求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6、通过此次绩效自评工作,我办全面梳理了自身的工作情况,总结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自评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作流程,完善绩效指标体系,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我办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五)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运行成本指标完成情况详细分析
(1)成本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度预算安排运行成本195.61万元,实际支出195.6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9.2万元,占总支出的96.72%,主要包括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等,与预算基本相符,未出现超支情况。公用经费支出6.41万元,占总支出的3.28%。
(2)成本控制措施及效果
一是完善财务报销制度,严格审核各类费用报销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坚决不予报销。同时,加强对差旅费、会议费等重点费用的管控,规定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住宿标准等,有效控制了费用支出。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采购用品都实行集中采购、定点采购,通过比价、议价等方式,降低采购成本。三是建立资产台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2、管理效率指标完成情况详细分析
一是作为家电维修行业的管理部门,承担着电子电器维修行业管理工作,受理家电维修行业投诉、咨询服务等工作。本年度发放家电维修企业安全提醒达153家,两化融合项目培训5次,汽车工业文化普查4家,绿色节能宣传达361家,工业经济专家咨询办理5期,本年工作取得的成绩都受到维修企业和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二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推行短会制度,同时,明确会议议程,确保会议高效开展。三是根据工作职责,明确岗位职责,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同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履职效能指标完成情况详细分析
(1)开展行业市场监管,严守家电行业安全生产底线。全年常态化对全市家电维修企业分阶段、多批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重点单位多次督查,及时下发《安全生产提醒函》153 份 (家)。
(2)服务工业企业,助推企业更好发展。开展工业文化遗产普查,促进文化与产业融合,全年完成4家。
(3)围绕数字经济,开展数字化信息培训。为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推动产业经济转型升级和数字化赋能的重大战略部署。全年完成5次。
(4)以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为指引,开展节能宣传。全年累计宣传 361 家企业。
(5)参加公益服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广大市民群众发放《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常识》、《十堰市家电维修便民服务手册》、《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等各类宣传资料共计300余册(份),接受消费者关于家电使用及维修等现场咨询100余人(次)。消费者对行业监管成效、投诉处理咨询等方面较为满意。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详细分析
(1)在 3.15 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市家电办组织市家用电器协会及品牌维修网点参加全市“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市家电办围绕 2024年消费主题,着重了解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消费维权和消费信心等感知体验及诉求意见,着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中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解决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重点宣传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保护环境等十堰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相关知识,从家电能效比及如何选用、使用节能家电技巧、防电信诈骗、金融风险等方面做了公益宣讲。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广大市民群众发放《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常识》、《十堰市家电维修便民服务手册》、《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等各类宣传资料共计 300 余册(份),接受消费者关于家电使用及维修等现场咨询 100 余人(次)。
(2)指导行业协会,规范空调清洗行业。 空调长时间不清洗,会滋生细菌,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 (灰尘) 、霉菌、尘螨、皮屑等可能被空调滤网吸附,或附着在空调其他部件上,使人患上多种呼吸道疾病和皮肤病。5月初,市家电办指导市家电协会在夏季来临前开展空调安全使用、规范清洗宣传活动。通过十堰晚报公布了18家具备资质及作业规范的城区空调清洗企业供消费者选择。
(3)家电维修行业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稳定。通过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减少了因家电安全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本年度未发生因家电安全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负面舆情,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5、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完成情况详细分析
组织全体人员参与主管部门各类业务培训、学习交流活动。通过培训,不仅提升了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而且还为单位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2、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5.61万元,为单位正常运转和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确保了家电维修市场监管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成本控制,绩效评价等措施,确保资金使用达到预期目标。本年度资金使用效益评价结果为良好,各项资金使用均符合相关规定。
6、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详细分析
一是为企业办事流程简化、效率提高;二是政策指导及时、准确,帮助企业了解行业动态和政策要求;三是公益宣传活动对企业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有一定帮助。四是对家电维修企业进行满意度调查,企业对本单位政策指导、行业宣传等方面的满意度达85%以上。五是消费者对家电维修行业监管成效、投诉咨询处理、消费引导等方面的满意度较高。六是公益活动宣传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减少了消费纠纷等问题的发生。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家电办将继续努力,进一步提升工作绩效,为家电维修行业市场健康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六)存在的其他问题和原因
无
(七)上年度单位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上年度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结果,查看对照完成目标情况和偏离情况,根据实际做出调整,更好地制定下年绩效目标。
(八)其他佐证材料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