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相关行业发展规划;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承担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3、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审核并组织实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4、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汽车和装备制造产业的政策法规和扶持措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促进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负责汽车及装备制造行业管理的工作,拟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发展,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查工作。负责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相关工作。
5、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产品质量管理及技术中心建设;推动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6、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7、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拟定全市减轻企业负担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减轻企业负担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减轻企业负担相关工作,拟定企业举报和督办制度,并针对企业负担问题实施专项治理。负责受理、跟踪、督办企业诉求相关工作。
8、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9、负责协调指导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农药)、建材等行业服务管理工作。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负责产业转移,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0、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政策法规。拟定相关行业发展规划,监测分析运用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推动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和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拟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和应用,促进工业互联网、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人工智能产业、工业领域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边缘计算机等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11、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市信息传输网络建设;指导全市信息管线网(包括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等)的规划;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2、拟订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协调和基础设施管理工作。负责通信行业的协调和监督,协调通信市场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计算机及软件资格(水平)考试相关工作。
13、负责全市通信行业的协调和监管,负责全市信息服务业和软件、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无线电管理。
14、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接受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产业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委员会工作的协调和督促检查,指导县(市、区)军民融合发展。组织引导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推进军民产业融合发展。协调民口军品配套和军品协作配套工作。负责民用爆破物品生产流通行业管理工作。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负责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贯彻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拟定行业发展规划。监测分析行业发展。会同有关方面协调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医药储备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创新药品、仿制药品产业化实施。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负责包装行业管理和包装产业发展指导工作。
16、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支持;及时研究解决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17、承担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组织、督导本专委会成员单位共同履行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职责,组织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宣传教育、协调监管执法等工作。
18、加强市工业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9、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2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共内设17个机构: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市企业负担监督办公室、工业投资和科技进步科、经济运行科、中小企业发展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对外经济合作科、市汽车产业办公室、原材料工业科(市禁化武办)、消费品工业科、电子信息产业办公室(市国动委信息动员办公室)、信息服务科、军民融合发展科(安全监管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编制人数49人,实有在职人数72人,离休人数9人,退休人数221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预算总收入12,846.30万元,总支出12,846.30万元,与2022年相比,总收入和总支出都增加了2,753.5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一轮企业技改专项资金项目预算金额较上年增加2,468万元,此项目为上级转移支付。二是新增家电行业维修市场监管经费、中小企业服务经费、工业安全生产专委会经费等3个预算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2,846.30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了2,753.54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846.30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了2,753.54万元。
收入和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一轮企业技改专项资金项目预算金额较上年增加2,468万元,此项目为上级转移支付。二是新增家电行业维修市场监管经费、中小企业服务经费、工业安全生产专委会经费等3个预算项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46.30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了2,753.5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一轮企业技改专项资金项目预算金额较上年增加2,468万元,此项目为上级转移支付。二是新增家电行业维修市场监管经费、中小企业服务经费、工业安全生产专委会经费等3个预算项目。
(1)基本支出2,668.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17.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1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7.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统筹待遇和遗属补助等支出。
(2)项目支出10,178.2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050万元,此项目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推进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主城区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建设及省市政府为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明确的其他支持事项。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4,788万元,此项目通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为上级转移支付项目,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试点示范创建,企业晋级提能,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推进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40.20万元,此项目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主要是开展市“双千”工作、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制造业招商引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业经济咨询服务、家电行业维修市场监管、组织做好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等工作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13.24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预算9.0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包括部、省经信部门和有关单位视察、督查、检查、考察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等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24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燃料、过路、保险等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3万元,其中:办公费26.67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8.50万元、邮电费5.00万元、取暖费0.30万元、物业管理费1.50万元、差旅费13.00万元、维修(护)费1.50万元、会议费0.30万元、培训费9.29万元、公务接待费9.00万元、劳务费12.00万元、委托业务费3.00万元,工会经费12.39万元、福利费15.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4万元、公车租赁费3.0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55.93万元、离休人员公用经费1.35万元、离休人员特需经费0.45万元、退休人员公用活动经费6.63万元、退休人员特需经费2.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5万元。比2022年217.19万元下降了24.19万元,下降11.1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10人所致。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35万元,其中:
1、货物类政府采购2.3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等支出。
2、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
3、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
与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43.64万元相比,减少了41.29万元,下降94.62%,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2023年购置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等政府采购支出。二是严格按照《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规定,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编列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底公务应急用车2辆。其中:老干部应急用车1辆,机关应急保障用车1辆。2023年预计无变化。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项目有9个,其中:本级项目8个,转移支付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0,178.2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经信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经信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经信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经信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专项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及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日常运行经费。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