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宣传国家和省、市发展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配合相关部门拟订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
(三)促进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中小企业加强诚信建设;引导中小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推进技术创新;推动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开展协作配套融通发展。
(四)服务中小企业通过相关部门申报国家、省、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
(五)配合相关部门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六)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及其他服务机构,整合社会服务资源,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市场开拓、人才培训、创业创新、品牌培育、经营管理以及信息咨询等多方面、多层次的服务,搭建中小企业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平台,促进对外交流合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