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出台惠企政策时明确并固化享受条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支持工业企业发展政策实施情况
(一)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改造。2021年10月,为深入实施省政府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和“技改提能 制造焕新”三年行动,加快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大力促进创新驱动,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市政府出台《十堰市支持新一轮先进制造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从支持企业转型升级贷款、支持企业技改试点示范、支持专用车发展、加大技改智力支持等方面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有效期三年。为确保政策落实规范高效,后续出台了《十堰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十堰市市级“产业升级贷”管理办法(试行)》、《十堰市专用车发展专项综合评价标准》等管理办法和细则,对政策享受对象范围、享受条件、申报流程以及资金拨付程序等均进行明确,目前正按规则要求组织兑现惠企政策。
(二)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2023年,我市获评湖北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聚焦汽车车身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汽车装备制造等三个细分行业,推动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2024年2月,市经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十堰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出台《十堰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配套支持政策》。为用好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奖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2024年7月出台了《十堰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资金支持范围和标准、申报和审核流程、资金拨付等进行了明确,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政策快速落地。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鉴于《十堰市支持新一轮先进制造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于2024年10月到期,同时为推动落实《湖北省推动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十堰市推进“千企千亿”技改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强化政策协同,支持工业企业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市经信局在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市直部门、社会各界、部分企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十堰市推进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措施》,待市政府审定印发后,市经信局与市财政局将针对政策落实,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固化企业享受条件、组织方式等,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确保政策真正起到支持企业发展的作用。
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