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002/2020-1576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18年07月25日 15:4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文号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林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资源环境问题逐渐显现,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 以及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等文件,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上升为国家战略。近年来,十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市政府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达到5家,2017年生产新能源汽车2.34万辆,产值超过100亿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现了“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的跨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截止到20186月,全市推广应用达到1498辆(不含个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分车型看,其中公交车492辆、旅游大巴(通勤)300辆、城市物流车596辆,网约车100台、环卫车10台。分运营公司看,湖北汇创天下运营有限公司推广应用公交车470台、物流车246台,十堰即时达物流运营有限公司推广应用物流车350台,十堰中沃万福旅游运输有限公司推广应用300台旅游大巴(通勤)车。同时十堰汇沃、国网供电公司、亨运集团共建设公用和专用充电站22座、充电桩140个,全部为双枪头直流充电桩,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我们将从两大方面进行努力。

1、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方面。一是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空间布局规划。扩大纯电动新能源客车、专用车生产规模,加快燃料电池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尽快实现规模化生产,持续跟进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客车和专用车的关键技术研发,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开发及产业化能力;二是加强政策引导。认真贯彻落实我市《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的十条措施》《十堰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政策,设立8000万元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3亿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筹措5亿元的过桥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发展,对城区新建工业企业实施“零收费”政策,不断激发企业活力,努力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洼地,推动我市传统汽车产业向新能源汽车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加大项目建设力度。一方面是全力服务好东风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重大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市政府与东风公司达成了“1+5”战略合作协议,重点支持东风易捷特新能源乘用车、东风小康迁建改造、东洋电机、东风力神动力电池等重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在十堰建设。另一方面是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和招商引资项目,重点支持世纪中远5万辆新能源汽车升级、湖北神河新能源汽车生产、猛狮科技锂离子动力电池、湖北理诺动力电池项目;四是推进汽车零部件产业提档升级。以轻量化、智能化、新能源化为方向,引进开发电池、电机、电控等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以及符合国际国内新标准的节能、环保、安全、智能的零部件。重点支持精密制造、天运电子、美瑞特、华阳等零部件企业向新能源事业发展。

2、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20181月我委组织专班,着手开始研究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发函至公务用车、公交、通勤、出租、环卫、绿化、城市物流等新能源汽车重点可推广领域主管部门,基本摸清了我市新能源汽车可推广应用领域现有车辆情况。截至目前,新能源汽车可推广应用领域车辆保有量全市和城区分别约为10500台、8500余辆(不含渣土车)。调研走访了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充电桩建设单位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掌握了新能源汽车运营模式、充电桩建设成本及运营的基本情况。20183月在调研及学习国家、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借鉴武汉、襄阳及外省市的经验做法,结合现行政策和十堰实际,形成了《十堰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经过我委前后两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十堰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讨论稿),并于724日在市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题讨论会,统一了各部门思想认识,原则同意实施意见讨论稿,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提请政府审议印发。讨论稿主要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及政策保障提出了具体措施。一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出了制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完善充电网络体系建设、完善建设用地供应等措施,按照便于推广、科学布局、适度超前、车桩相随的原则,以私用桩、企业专用桩为主、公用桩为辅,形成“交流慢充为主,直流快充为辅”的充电模式,确定我市公共充电桩和专用充电桩桩车比按照1:5计算,私用桩桩车比按照1:1计算。提出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二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提出了优先推广政府采购领域车辆应用、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规模、鼓励其他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目标任务。同时提出积极倡导个人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乘用车。三是政策保障方面,对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运营使用环节的政策支持、落实电价政策、简化审批手续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按照充电功率给予公共服务领域的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研究制定我市新能源物流车城区通行政策和免收新能源汽车登记牌照费,对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给予财政补贴,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停车减免或优惠政策等,以此保障推动各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顺利进行。此外,725日上午,王晓副市长带领市直相关部门就东风公司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项目与东风电动车公司在东风零部件集团召开专题协调会,再次明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绿色发展定位,要求把东风公司出行方案融入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稳健推进。

目前,根据328日上午常务副市长周峰、副市长王晓在市政府三楼会议室召集市直相关部门专题研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协议会议精神,市发改委能源办已于4月份启动了全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工作,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前期调研工作。


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72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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