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9月,先后就规章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和规范文件备案审查,营商环境法规文件清理(2020年8月20日至2021年2月底),关于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清理,关于证明事项清理,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清理,隐形壁垒排查等进行了清理:
2018-2020年由市经信局负责起草、落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仅《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降低工业新(扩)建项目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工业投资的若干意见》(十政发〔2018〕36号)现行有效。经排查,无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内容,也无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内容。
同时,我局政务服务中无证明事项。已公布取消的证明事项,在实际工作中也一直执行得比较到位,坚持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