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2022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就笔试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22年3月26日上午08:30--11:30;
地 点: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55号)。
因疫情防控要求,考试期间考点学校将实行封闭管理,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内。建议广大考生规划好出行线路,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提前出行。若家人送考,请即停即下,不要在考点周边聚集,以免造成道路拥堵。
二、笔试准考证打印
时 间:2022年3月24日(周四)09:00—3月26日(周六)09:00;
网 址: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shiyan.gov.cn)。
有关注意事项:
1.建议考生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印笔试准考证。
2.准考证考试后续环节仍需使用,请注意留存电子版或打印多份备用,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3.考生如有因报名时误填个人信息导致笔试准考证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错误的,或笔试准考证照片显示不全等情况的,请及时咨询有关部门(联系电话:0719—8650722,0719—8109429)。
三、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凭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测量体温正常后有序进入笔试考场。所有考生须同时提供市内具有核酸检测资质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笔试前48小时内(3月24日9:00起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提高入场效率,请提前打印)和手写签名的《个人健康状况申报承诺书》(承诺书笔试时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
2.请考生认真阅读考试有关须知,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后,经监考老师允许,方可交卷有序离场,考生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带离考场,如有带离除视作违纪外,考生还需承担法律责任。
3.笔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体温测量异常者,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处理,考生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
4.笔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未按照笔试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或迟到超过30分钟的,视作主动放弃。
5.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文明参考、诚信应考。除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文具外,考生不得携带其它与笔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已带入考点的,须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存放(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需关闭并取消闹钟)。考试期间,如有考生将手机等涉嫌舞弊的物品随身带至座位的,不论是否开机或使用,笔试成绩均作无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例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追究刑事责任。
6.笔试前28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或笔试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考试当天,正在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7.本次公开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个人健康状况申报承诺书
3.考点学校位置图
4.职位计划核减、取消公告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
2022年3月23日
附件1
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考生安全顺利参加考试,现就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能参加考试人员:
1.考试当天仍然处于隔离期的人员;
2.考试前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且不能排除感染性疾病的人员;
3.健康码为红、黄码的人员;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5.考前28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二、考生在考试当天须提交《个人健康状况申报承诺书》。
三、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的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考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四、考生应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五、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提供及市内具有核酸检测资质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笔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前进行核酸检测,以免无法及时取得检测结果)。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核酸检测证明为阴性、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超过37.3℃或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至复检区复测体温,复测后体温仍然超过37.3℃的,由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风险评估。
六、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由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风险评估。
七、考点现场疾控和医疗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后,认为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疫情防控副主考签字同意后,可以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经风险评估后不能参加考试的,按照要求采取防控措施并离开考场。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九、请考生持续关注湖北省及十堰市疫情防控政策。疫情防控有新要求和规定的,此次笔试疫情防控政策将作相应调整,考生应按新要求和规定执行。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有关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附件2:个人健康状况申报承诺书
下载:个人健康状况申报承诺书.docx
附件3
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考点位置图
详细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55号;
考点入口: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北门。
(红圈位置为考点入口)
附件4
职位计划核减、取消公告
按照《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和《十堰市2022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经遴选单位资格审查,有20个职位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按规定核减或取消相应遴选职位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核减职位
1.中共十堰市委办公室文字综合岗②,职位代码:202202,计划遴选2人,核减遴选职位计划1人;
2.中共十堰市委办公室综合协调岗,职位代码:202204,计划遴选2人,核减遴选职位计划1人;
3.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法官助理岗,职位代码:202234,计划遴选4人,核减遴选职位计划1人;
4.十堰市招商服务中心业务综合岗,职位代码:202253,计划遴选5人,核减遴选职位计划2人。
二、取消职位
1.中共十堰市委办公室文字综合岗①,职位代码:202201;
2.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综合岗,职位代码:202206;
3.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十堰市党员教育中心)新闻宣传岗,职位代码:202215;
4.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文字综合岗,职位代码:202216;
5.中共十堰市委政策研究室文字综合岗①,职位代码:202219;
6.中共十堰市委政策研究室文字综合岗②,职位代码:202220;
7.中共十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十堰市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文字综合岗①,职位代码:202222;
8.十堰市信访局办公室综合岗,职位代码:202224;
9.中共十堰市委老干部局(十堰市离休干部休养所)办公室综合岗,职位代码:202226;
10.十堰市档案馆(史志研究中心)业务综合岗,职位代码:202229;
11.十堰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综合岗,职位代码:202232;
12.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字综合岗,职位代码:202236;
13.十堰市农业农村局(十堰市水产局)办公室综合岗,职位代码:202245;
14.十堰市乡村振兴局业务综合岗,职位代码:202251;
15.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文字综合岗,职位代码:202252;
16.中共十堰市委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文字综合岗,职位代码:202256。
以上职位取消,遴选计划相应调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