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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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市经信委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12月,电子版可在委机关网站(jwx.shiyan.gov.cn)查阅下载。

  一、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57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114号)的有关要求,2010年,市经信委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按时公开了2010年可公开政府信息,并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长效化的道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市经信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9条,政策法规类信息43条,规范性文件30条,其他业务工作类信息45条。市经信委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市经信委网站向公众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经信委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等服务。2010年,市经信委未收到相关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市经信委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0年,未发生针对市经信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市经信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贯彻《条例》工作中,对照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的意思和保密观念还需要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还需要细化和规范化,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信息。对市经信委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相关政府信息。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