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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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市经信委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2013年市经信委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组建政务信息公开专班,明确一名县级干部分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专人作为网评员,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制度,完善、提升舆情引导能力。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通知》(十经信文[2013]54号),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科室人员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和反馈回应制,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党政领导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二)规范工作,健全信息公开平台

我委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网站的结构和内容,及时将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目前我委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公开渠道有:1.网上公开,主要通过十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市经信委机构设置、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部门职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监督措施等相关信息; 2.新闻发言人制度;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4.工作场所公布相关规定、工作流程;5.档案资料查询;6.根据需要提出申请公开的其他方式。 

(三)明确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对涉及工业经济信息、行政许可的相关事项和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市经信委2013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5条,在门户网站更新712条,门户网站累计访问量8586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市经信委在2013年全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从主要类别看,机构职能类信息39条,政策和法规等规范性文件32条,业务工作动态280条,公开县市区工作动态39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通过市经信委门户网站向公众公开。网站设立各种专栏,公开我委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市经信委未收到相关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未发生针对市经信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市经信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贯彻《条例》工作中,对照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还需要细化和规范化,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信息。对市经信委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相关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