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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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市经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2023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十堰市经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部署,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通过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2023年局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269条,其中工作动态86条,通知公告57条、专题专栏9条、统计数据12条、县市区动态53条,微信公众101条 。本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8件。二是积极拓宽公开渠道。联合各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创设全覆盖的宣传矩阵,先后在《湖北日报》、《十堰日报》、十堰广播电视台、十堰头条、秦楚网等发稿150余篇。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等召开“十堰民营企业100强”等新闻发布会,首次评定发布民营企业百强榜单,并回答了省市媒体记者现场提问。三是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公开本级发布的规范性文件3件,做到了起草说明、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十堰市经信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局网站管理办法,按照网站内容发布流程、审核程序,经过保密审查、备案审查等流程进行发布;由局信息服务科专门负责发布管理,规范了信息发布流程,增加了网站内容更新的及时性,保障了网络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按市政府统一安排,进一步优化了市经信局门户网站,对领导信息等部分栏目内容进行更新优化。二是严格按要求公开政策文件解读,确保政策法规与政策文件互相关联。三是加强对政府网站市经信局频道的日常检测、检查工作,对需整改、修改的内容进行及时调整。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日常管理机制,落实公开主体责任制,建立市经信局政务公开工作专班,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具体承办、各科室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具体工作严格落实专人负责制,加强网站日常检测、检查工作,对需整改、修改的内容进行及时调整,确保各公开内容无错漏,质量有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十堰市经信局不涉及规章的发布,不涉及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职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市经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市经信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及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

2022年,十堰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完整。

在2023年度,市经信局采取了如下举措进行改进:一是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提高新闻稿件的质量,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严格保密审查,强化文字校对和数据核实,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三是进一步完善和优化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相关政府信息。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下年度改进举措

2023年,十堰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较上一年度有所进步,但仍距离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公开内容需要提前谋划,有序实施。二是网站和新媒体管理需要进继续深化,原创内容丰富性和新引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经信宣传工作结合起来,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二是持续做好优化,把握好重要活动、时间节点策划,不断提升市经信局对外形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市政府关于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进行了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办理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有 27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 14件;主办件16件,会办件 11件,其中市领导重点件2件。在办理过程中我局积极主动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沟通,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地回复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确保答复率、满意率、见面率三个100%,并按照要求将16件主办件的办理结果在十堰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本年度应该公开的工作已全部实现上网公开。我局乡村振兴帮扶点位于房县尹吉甫镇玉堤店村,日常工作动态与工作成效也做到了应公开全公开。


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