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十堰市经信局办公用房装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93402.68元,招标人为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十堰市经信局1楼活动室、阅览室,2楼值班室,3楼会议室,6楼会议室及接待室装修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十堰市经信局办公用房装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十堰市经信局办公用房装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相应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供应商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本项目拟派项目班组人员岗位等信息与“人员详情注册信息”中的信息一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6日08时30分到2023年10月2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网(http://jxw.shiyan.gov.cn/)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柳林路15号
联系人:石主任
电 话:0719-81116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城开发区天津路33号1幢1-25-2
联系人:文喻豪
电 话:13986870879
电子邮件:6027096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