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我局承担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6)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产业绿色转型面临较大压力,优良的生态环境资源禀赋未充分发挥,“两山”实践转化路径亟需加快探索。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力度不大,绿色园区创建未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整改目标
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拓展“两山”转化路径,提升绿色经济在全市GDP占比。
三、整改措施
(一)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大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加快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参加节能诊断服务,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
(二)打造绿色产业链体系。加大绿色制造整体解决方案供给和推广,形成绿色制造和服务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优化产业链区域布局,培育一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打造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绿色增长新引擎。
(三)积极创建绿色园区。构建从基础原材料到终端消费品全链条的绿色产品供给体系,通过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等措施,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措施1完成情况。出台《十堰市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等政策,引导企业精准申报、加大技改投入。持续推进节能减排,组织企业申报节能诊断服务、申报2025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能降碳技术,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二)措施2完成情况。加强绿色制造政策宣贯力度,深入重点企业开展申报指导,组织开展绿色制造企业培训会。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工信部废旧钢铁、废旧轮胎回收利用规范条件企业创建取得新成效。
(三)措施3完成情况。积极开展绿色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省级绿色工业园区实现新突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创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
市级验收组对十堰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序号6)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认为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通过市级验收。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22日)向市经信局反馈。
电话: 0719-8698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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