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05 来源: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立足十堰实际,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推动十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示范市”的实施意见》,坚持产业富市,把技改作为提升工业投入强度、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技改提能,制造焕新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自2018年滚动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 以来,2018—2020年三年争取省级专项资金8581万元,支持技改项目182个,市级专项资金累计使用9052万元,奖补375家(次)企业。三年全市工业累计完成投资1157亿元,其中技改投资完成551亿元,有力有效地助推了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在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经信局牵头成立起草专班,比照省政府《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借鉴黄石、咸宁等市州最新工业技改政策,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多次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及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的意见建议,数易其稿,呈请市政府批准,出台了《关于印发十堰市支持新一轮先进制造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十政办发〔2021〕38号)。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政策》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当前企业技改难点、堵点和痛点,提出了9条、3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1-4条,聚焦激励措施——
支持企业转型升级贷款。在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下,安排4000万元产业升级专项资金,按照10倍的放大规模,在十堰主城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提供专项贷款,“产业升级贷”贷款额度单户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市财政按照贷款金额的年化2%标准给予贷款企业贴息。着力解决企业想要转型升级技术改造的资金难题。
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对工业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承接科技成果转化、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等方面,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十发〔2021〕12号)相应条款的,按其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引导和激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和科研攻关。
支持技改试点示范。对获得省级试点示范的企业和项目,根据“含金量”给予20万元至200万元不同档次奖励。
支持专用车发展。每年对专用车企业开发新产品、深耕细分领域、“整车、上装一体化”发展、“专、精、特、新”发展、产值产量增速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择优评选前5名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5-7条,聚力优化营商环境——
加大技改智力支持力度。开展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诊断服务,遴选技改系统解决供应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企业免费提供诊断咨询服务,为工业企业实施改造升级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每年支持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加大金融支持技改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技改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对重点技改项目优先予以融资支持。加快发展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贷款保证保险、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等产品,加快武当产业基金运作体系建设,积极满足技改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支持技改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拓宽技改企业融资渠道。
优化技改审批程序。从项目备案、安评、环评、能评等方面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
8-9条,完善保障措施——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技改力度。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技改项目,除“产业升级贷”外其他条款覆盖全市范围。各县(市、区)比照设立相关专项资金并聚焦制造业技术改造。
加大技改绩效考核力度。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信局)负责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工业技改投资工作情况,并纳入县(市、区)绩效管理综合考核。
三、《政策》的三个特点
力度大。支持技改项目的市级财政专项逐步提升,单个项目按照投资额度,“产业升级贷”贷款额度单户最高可达到1000万元,市财政按照贷款金额的年化2%标准给予贷款企业贴息,用于解决企业因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造成的流动资金不足或流动资金增加需求。支持专用车企业做专做强,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
方式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分类支持。在投资类的项目上,采取政府增信、免收担保费担保、银行发放贷款、财政贴息等方式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在重点引领的试点示范企业或项目上,给予奖补引导;在专用车产业方面,采取综合评价给予重奖。
环境优。技改的主体是企业,政府要充分发挥推动、引导、激励的作用,用新机制、新理念、新方法和符合市场化的方向,在优化技改审批程序、加大金融支持、智力支撑等方面,切实把改造和改革有效结合起来,不断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四、《政策》引导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
市经信局将深入贯彻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抢抓省政府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机遇,大力促进创新驱动,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深化实化细则。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技改9条”政策举措,最大限度、最大程度、最大力度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推动转型升级,不断满足有效供给,做大增量、做优存量,提升全市制造业综合实力。
坚持科技创新。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发展为途径,汇集高端创新要素,全面提升技术、人才、资金的供给水平,推动创新资源要素融合裂变。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升创新设计能力,建立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增强产业发展内生动力。
坚持产业集聚。健全产业链,完善供应链,推动产业集聚集群发展,以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以人口集聚推动产城融合,巩固提升汽车优势产业,打造新兴产业发展孵化地。顺应消费升级,面向市场需求,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重点推进制造业集聚区、旅游功能区、农业生态园区建设,提升南北产业发展轴,加快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坚持绿色示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守环境生态安全底线,围绕建设“绿色示范市”发展定位,优化全市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布局,巩固绿色发展趋势。推动产业绿色转型,积极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提升制造业绿色发展水平,大力发展精品文化旅游、绿色品质农业,培育符合十堰产业未来发展需求的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
坚持融合发展。坚持内外需协调,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积极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襄十随神”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经济带等战略,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着力提升产业配套能力,推动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服务业与主导产业融合发展。
坚持数字赋能。充分发挥数据要素驱动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深化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培育数字化新业态新模式,营造良好数字生态,为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五、关键词诠释
“产业升级贷”:是通过市级财政设立“产业升级专项资金”10倍放大规模,由企业申请、市经信局推荐、担保公司担保、银行放款、财政贴息、纳入“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的专项信贷产品。用于解决制造业企业已投入、正在投入、计划投入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造成的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技改试点示范:指企业通过申报,新获得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智能制造、“两化融合”、“互联网+”类、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等试点示范的称号。《十堰市关于建设科技强市的实施意见》已列入试点示范称号按其支持政策兑现落实。
区域性统一评价:由属地政府部门统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矿产压覆、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洪水影响等8项评价评估事项,入驻区域内符合整体规划和功能定位、属于主导产业的投资项目可不再进行单独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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