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23
市有关部门:
按照市法制办《关于对市经信委关于城区工业项目“零收费”政策建议的意见》精神,市政府将制发新的新(扩)建工业项目“零收费”政策,由文件起草单位清理现行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已被国家、省明令废止的收费项目不得再出现在文件中,对授权市级政府制定减免政策的可列入文件,对市级政府无权制定优惠政策的可通过财政给予一定补贴。请各部门认真修改《十堰市城区新(扩)建工业项目“零收费”暂行办法》(十政办发[2013]125号)中附件《十堰市城区新(扩)建工业项目“零收费”项目一览表》(市经信委网站jxw.shiyan.gov.cn通知公告栏有文件及表格下载)。可直接在表格中修改、增删减免收费项目,并在表后附修改说明。请将修改后的《十堰市城区新(扩)建工业项目“零收费”项目一览表》(电子版),于3月2日前报市经信委企业负担监督办(联系人:杜尚红 电话:8111670(传真)、18062177670,邮箱:2376876322@qq.com)。
附件:《十堰市城区新(扩)建工业项目“零收费”项目一览表》
2018年2月23日